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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泣 ── 對談方子齊

已更新:2018年10月25日

泳者/方子齊


在打工的咖啡廳打破第三只杯子。


在那之後前輩總是要我慢一點,不要再打破了。事實上也沒再打破了,因為不久後我就辭職了。想起某日前輩聊起幾個同事的個性,我問,那我呢。


「你喔……比較浮一點,浮躁的浮。」不太記得他的上一個動作是什麼,是拿著杯子呢,還是剛洗完手,總之他站在冰桶前的位置思索了一陣子才這麼告訴我。浮,他說話時候向下張開手掌,大約是抓握籃球那樣的姿勢,並輕輕的翻了翻手掌。浮,聽起來無辜,又想及這字的臺語發音(phû),像是在水中吐出泡泡的聲音。


前輩又補充說,是年紀的關係啦。聽來豁達,實則無法逃脫。小學時候最討厭老師說出「浮躁」二字,真是莫名其妙,恨之入骨。為什麼要用如此抽象的語彙使孩子歉疚呢?當前輩說,是年紀的關係,是把我當成孩子看了嗎?


指考前開始跑步,和自己訂下圈數,起跑以後一圈一圈倒數著,撐著,跑過去就是了,一定可以的。「一定可以的」其實指的是「一定可以跑完的」,操場就那麼大,當然跑得完啊。我就這樣矇混自己,虔誠的唬爛自己:一定可以就這樣跑進理想的大學啊。從此高中操場成為我一人的道場,好像跑完書就讀完了。


讓我們把這操場充滿池水吧。球場少年瞬間赤膊仍跳投著,學長你應是喧嘩之中那靜謐之人,戴著耳機獨自習泳著,或許曾經躁動,但早在反覆練習以後保持合宜的體溫與泳姿。從高中進入大學文學科系,再從學院步入職場——又或者不談這些,光說寫作,漫長泳池裡我才適應體溫,已經聽見替你鼓掌的含糊回聲。


我並不確定未來要往哪裡去,只有長大的體驗持續著。在手背上擦擦寫寫,在掌心裡畫字,或是刺青某句格言,復又質疑它的價值。於是擴張與生長,日日對鏡檢核臉上的痘,哪裡爆炸,哪裡弭平。我想要自由的吼叫,我想漂浮在某種看來安全的幻術之中。譬如寫作。


可我為什麼寫?不夠好啊,大自大了吧。每當寫好了什麼,煽動了什麼,總要感覺狂熱褪去後的空虛。大學圖書館喧囂,書海面前我瘦弱得像文盲,織布地毯抹去腳步,每次途經都像嬰孩爬行。


我為什麼寫?



馬可波羅/蕭詒徽


某天忽然覺得,自己不見了。


原地愣了幾分鐘。開始想,是不是要想個辦法把自己找回來。


可是,怎麼會有這種感覺呢?我不是在這裡嗎?


所以,真正的問題應該是,這裡是哪裡。


你一定也讀卡爾維諾。當馬可波羅描述一座新的城市,那城市一切之新,都因對比他記憶中某座已知的城市而來。當我說自己不見了,意思是,現在的我和之前記得的我不一樣了。Albert Ellis 會說,這就是為什麼一張九十九分的考卷不等於另一張九十九分的考卷。對一個每次都得滿分的傢伙而言,拿九十九分何其失敗,像把之前得到的所有滿分全都搞丟了一樣。


於是問題又變了:這裡是哪不重要,該問的是,我一直認為是自己的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的自己?


有時候非常不同意別人所描述的我。然而我沒什麼好不同意的,他對我的一切形容,都因對比他記憶中某個已知的人──覺得我自私,因為他知道某個更無私的人;覺得我無趣,因為他遇過某個更有趣的人。而如果他先遇見的是我,也許那個無私的人就成了虛偽的,那個有趣的人就成了多嘴的。


所以,自己是什麼時候的自己,其實也不重要。


該問的是,我是在遇見誰之後,才遇見自己的呢?


你說,不確定未來要往哪裡去。對我來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不確定要回去哪裡。當我們說自己還沒成為理想的自己時,心中浮現的到底是曾經遇見的誰的模樣?


誰是那個在你心中已經成為了你的人?


覺得自己不見的那天,我正寫信給我的愛人:「ㄈ,我害怕自己忘記所有愛上妳的理由,只記得要愛妳,沒有理由地繼續愛妳,牛頓第一運動定律那樣愛妳。沒有理由地愛一個人聽起來很美,可是我比較相信里爾克,里爾克說:美只是我們剛好可以承受的恐怖。」寫到這,我把信揉掉──寫給愛人的信,怎麼可以引用別人的話呢?


然後我愣住了。其實沒有任何一句話,是在我讀過別人的話之前能夠寫下的。當我訴說,我只能用已知的詞彙訴說,就連愛,連擔心,連忘記,連恐怖,連美,連拿筆寫一封信,都不過是現存的人類已知的行為罷了。


意識到這一點,讓我覺得自己不見了。我忽然明白,所謂「我存在的意義」,並不是像迷宮的出口一樣的東西。所以,寫作的意義也不是。


寫作的意義不是迷宮的出口,而是迷宮的入口。


糟糕的是,走進迷宮以後,尋找入口和尋找出口一樣困難。



你福氣檳榔/方子齊


「這一生 你是否得到你想要的?/我得到了。」瑞蒙.卡佛在墓誌銘上這麼刻著,幾乎使我不敢說出那句「我得到了。」


你的夢想是什麼?我是指,當別人問起「你以後想做什麼」的時候,你是怎麼回答的?我得到了。幾次接案採訪的經驗,讓我成為一位記者——我是這樣期許自己的。


一次採訪一間漁村的廟寺,廟裡的委員帶我上樓,廳外的陽臺看得見海。我欣喜問及這廟寺在海岸的祭典,問及人們與海。「今年也走了幾個……」委員並不看我,而是看著海,那樣說著。當下始知我年少浪漫的想像之外,海竟是沉重的宿命。


在不同引力之中,相同質量的物品會擁有不同的重量。羅毓嘉說,詩是暫時離地三公分的機會,我讓自己在採訪時接地,於是我的文字變重了。不是質量,而是重量。還不夠,還不夠重。得到了以後,隨之而來的是不斷修正——不能只是「成為一位記者」,還要是「成為怎樣的記者」。


你玩過捲軸迷宮嗎?小時候有一陣子迷上捲軸迷宮,先畫上路徑,有的死,有的活,一直向上延伸,在白紙的邊緣處設立終點。然後捲起來,和哥哥交換,或是乾脆和自己玩,假裝不知道所有陷阱。


印象中某幾條死路通往「你福氣檳榔」,不為什麼,那就是個永遠只是路過、不會到達的地方。那時候的我就如同其他只能坐在汽車後座的孩童一樣,零碎建構城市的樣貌,如同馬可波羅。


大學以後才得以騎著機車到處跑,這才開始建構出自己的城市,世紀帝國一般在黑暗中把地圖走亮。明白各處之間的相對位置以後,確實有種滿足的感受,但同時失去了不可逆的、穿越的能力。萬物都定位好了,要去哪裡都要自己找路。要回去哪裡也是。


此後經常在返家時候路過高雄翠華路上的你福氣檳榔,像是某種導引。就快要到家了。誰是那個在我心中已經成為了我的人?不是,不是瑞蒙.卡佛,也不是羅毓嘉。


你福氣檳榔終究不是終點,只是符號。


唯有我,能夠返回我。



愛斯基摩/蕭詒徽


我常常想為什麼街上沒有愛斯基摩餐廳。明明台灣一條路走下去你是可以從新疆走到北歐的,偏偏就沒人賣愛斯基摩菜。幼稚園畫畫課老師說今天的題目是親愛的家人,我用藍色的筆畫冰屋,用紅色的筆畫皮膚。老師問為什麼冰塊是藍色的,我說因為冰塊會反射天空。那為什麼人是紅色的?我說因為我喜歡紅色。其他小朋友說我錯了,紅色又不是皮膚色。很後來才知道日本早早就規定色筆不准標示任何一種顏色為「皮膚色」,為了一些種族平等的理由。


在北極,吃魚,也許從小學會把海水煮成淡水的十一種方式,紅紅的臉,和狗及雪橇一起長大。杜象說,要是「藝術」一詞真的來自梵文,那它不過只是「製作」的意思。藝術家的意思是製作東西的人,我想像每一個愛斯基摩人一生都會製作一根自己的釣竿,光從那桿子的曲折和魚線的顏色就能認出是誰暫時從海岸離開去上廁所。也許還有一些閒話,例如「海爾造的釣竿總是中看不中用,和他自己一樣」或者「聽說桃樂絲上次用釣竿插死了兩個強盜呢」。這就是我從小就想當的那種人:住在冰塊裡製作東西的人。或者簡單地說──我想成為自己的族人。帶著自己的習俗、智識和俚語,走到哪裡都讓人覺得這傢伙是不是哪個異族的末裔。


但不能說是愛斯基摩人了。很後來才知道愛斯基摩人是一種歧視的說法,意思是「吃生肉的人」。因紐特人被印地安人叫了幾世紀愛斯基摩,再後來,全世界都只叫愛斯基摩,而且懷著一種浪漫情懷的崇拜喊他們愛斯基摩。聽說因紐特人現在也住水泥做的房子,吃漢堡,看電視。在種種偏見糾正以後所導致的幻滅之中,某個一無是處的晚上看到Conan O’Brien的演講:Jack Benny是四零年代最紅的喜劇明星,Johnny Carson立志成為Jack Benny,他模仿他,但有了自己的風格,於是他沒有成為Jack Benny,但卻成為了下一代最紅的喜劇明星。


接著David Letterman想成為Johnny Carson,但他沒有。到了Conan這一代,所有喜劇演員都想成為David Letterman,但他們全都以千百種方向偏離了──無法成為夢想的這件事,最後使我們成為了我們,使我們與眾不同。偶爾翻著色票設計哪本ZINE的封面,我會想到最一開始,我不過只是想要當一個愛斯基摩人,住在冰塊裡,有自己的釣竿。


而如今我住在一個月六千元的出租公寓,從沒吃過愛斯基摩菜。


但我還在成為愛斯基摩人的路上。為了成為寫東西的人而寫東西是不健康的。詩是我製作的許多釣竿裡其中一根,最後我們要釣魚。我們要先知道魚在哪裡。


馬可波羅是他人模樣裡的自己,愛斯基摩是自己模樣裡的他人。但其實我們還沒有真的談到他人。別人都是怎麼說起你或你的釣竿的呢?



唬爛王/方子齊


一開始是作文寫得不錯的方子齊。


試卷影印貼在教室後方公布欄,或是被輸入電腦,被排版就像在司令臺上列隊,被朗誦與解析,被讚美。


不可以,不可以只記得讚美——老師給了我一個不錯的成績,又說考試不要這樣寫,這樣太危險。


飛太遠,於是刪除所有危險詩句,替換成穩重得宜的立論與濫情。郊區的國中黃昏,鷹隼返回非法能力編班的陌生教室,作文寫到天暗了下來。我把每一個字寫得工整,就像選擇乖巧的小孩,討人喜歡。所以是作文寫得不錯的方子齊,是字跡工整的方子齊。一切都可以選擇,有時我選擇舉手挑剔老師的語病,有時我只是乖巧。


校舍主要是三棟建築,這三棟建築中最靠近辦公室這一側的教室,就是升學班。座位前的女同學每日梳頭,靈巧雙手握緊髮束,再用紅色髮圈綁好。每天我看著女孩馬尾隨課堂笑話甩動,又看向右邊窗戶以外,對面教室裡的莫莫。其實看不見莫莫,但是每當笑聲從對棟教室傳來,我總是看向那裡,試圖在一片笑聲之中辨識他的笑聲。


一次午休,馬尾女孩在眾人趴睡的教室裡打開水壺,一顆一顆含進感冒藥丸。她不斷輕聲咳嗽,發出一種惹人憐愛的聲響。她好像不會吞藥丸,但我又能怎麼做呢,學會吞藥丸的唯一方法,就是學會吞藥丸。吞下去吧,不會有事的。我能這樣保證嗎?


我用指尖點了點她的肩膀,用氣音說,妳不會吞藥丸喔?她搖搖頭。所以是會吞還是不會吞?我沒繼續問了,我真該唬爛的。我該語氣溫和,跟她說,吞下去吧,不會有事的,妳有聽過有人被藥丸噎死嗎?沒有嘛。


老師喜歡在某些時候跟她鬥嘴,然後摸摸她的頭。我開始反叛老師。一切都在反叛,規矩反叛規矩,老師反叛督學,我反叛老師。可能這世界上要做好一件事情,就得先做一件壞事。我寫好作文,成為問題學生,惹毛老師,然後考上雄中。


不,我並不是說,考上雄中是那件好事。


不可以只記得讚美。我持續成為乖巧的方子齊,溫和而善良的方子齊。當然依舊是作文寫得不錯的方子齊,因為我也剩沒幾個科目的成績可以看了。一年級下學期投稿馭墨三城文學獎,一首詩寫給自己,一首詩寫給莫莫,兩首詩都進了決審,但一個人只能拿一個獎。後來我拿了第一名,莫莫在我得獎後和我絕交了。


真可惜,就是會有這種朋友啊,突然就絕交了。真正會唬爛的人,別人不會說他唬爛,因為大家都被唬爛了。有些人真的被藥丸噎死了,我為了女孩,成為了唬爛的方子齊。那時候的筆名是「怕樹的人」,意思是,你看,樹都活很久不會死,豪可怕。


得獎那首是我寫給自己的詩。


你討厭你自己嗎?



愛因斯坦/蕭詒徽


每天把自己裝進兩隻對稱的襪子裡。想起暗戀的她會把兩隻鞋綁上不同顏色的鞋帶,深紫和正綠,知道那是伊登色相環六點鐘和十點鐘方向之間的疏離,明明都用上了藍色卻看起來這麼毫不相干的紫和綠,色相環看起來像從那裡開始宣布獨立似的。你知道女同志小說要從手指的描寫開始讀,因為她們的手指有手指以外的意思。一些人在全身衣服配好了之後才決定要穿什麼襪子,那是被整個世界觀看以前他們做的最後一個決定;對另一些人而言襪子卻完全只和腳有關,防止擦傷,吸汗,保暖,一些人穿的襪子很長一些則短到看不見,於是一切又突然和年紀扯上關係。然而自己卻這麼想當然爾地二十年來都穿對稱的襪子了,忽然羞愧起來。活著實在是我所做過最沒有創意的行為。


我們看著月亮的時候,月亮才存在嗎?*今天是我活在這個世上的第9337天,但我到底幾歲了呢?我的一天和別人的並不相等,也許有人活了10234天卻只等於另一個人所活的2043天。曆法最大的騙局是讓我們以為時間是相等的,像對稱的襪子。活了二十五年,但我到底幾歲了呢。


很後來才知道「黃昏哭泣」這個名詞,是六到八周大的嬰兒在夕陽時刻沒有原因的哭鬧。這個症狀在嬰兒三到四個月大的時候會自然消失,目前找不到成因,有人說是嬰兒開始認知白天與黑夜的交界、在日夜的交界時刻發出信號的行為。


有一首聽了很久的歌就叫黃昏泣,我一直以為是湊出來的詞,因為黃昏,因為眼淚,業務用色票一樣的詞。沒想到原來它是一個專有名詞。點開育兒網站,發現所有每一個爸媽都知道這個詞,只是我不知道而已。當了爸媽之後自然而然會知道的事情,對我來說卻像剛發表的科學事實一樣。那天,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口氣成為五十三歲的愛因斯坦一樣快樂。


今天,我到底會不會長大呢?每天一醒,我就會開始想這件事。


我還不夠好,因為我還不夠討厭我自己。偶爾慌張,覺得自己正處在什麼的交界,那不是今天和明天,不是這個月和下個月,而是每天,每天把自己裝進兩隻對稱的襪子裡,再把自己裝進兩隻對稱的鞋。還沒有想要怎麼活、就已經活下來了。想起暗戀的她去年搬到西班牙去了,「我們想著怎麼活著的時候,我們才活著。」這樣說。


今天的你幾歲了呢?



 

聯合副刊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專刊 2017年4月23日 https://reader.udn.com/reader/story/7347/24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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